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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的定義是什么?防衛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里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這里說的“重大損害”是指由于防衛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傷亡等嚴重后果。
總之,在面臨非法侵害時,如果用較緩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時,就不要用激烈的防衛手段;當侵害行為已經被制止時,就不要再繼續對侵害者進行傷害。否則,就可能超過正當防衛限度,變為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怎么區分?正當防衛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防衛目的的正當性,是正當防衛的首要條件。如果防衛目的不具有正當性,正當防衛則不能成立,例如聚眾斗毆中互相殺傷,由于均有侵害對方的意圖,故不存在正當防衛。
2.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沒有不法侵害行為,則無須實施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對受法律保護的國家、公民一切合法權益的違法侵害的行為。行為人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對于合法行為不能實施正當防衛。如執法人員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為借口,實施正當防衛。
3.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這里所說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有兩層含義: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觀上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已經停止或者實施終了的。
4.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正當防衛,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為來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損害,不能侵害無關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屬。
5.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根據刑法的規定,在一般情況下,正當防衛是有限度的,例如對一些并不嚴重的侵害行為,防衛人應當采取適當的、能夠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衛行為。這種行動的強度和后果應以是否是防衛行為所必要的為限度。如果行為人的防衛行為超過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公民實行正當防衛必須遵守的限度,超過這一限度防衛行為就由正當變為非法。只有在對一些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進行防衛的情況下,如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進行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無須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1、起因條件。正當防衛限于面對具有進攻性、破壞性、緊迫性的不法侵害。
2、時間條件。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正在進行是指已經著手,尚未停止。
3、意思條件。防衛者具有要保護合法權益的防衛意識。
4、對象條件。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5、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防衛的必要限度有兩種觀點:
(一)防衛行為與侵害行為強度大致相適應;(適應說)
(二)只要是為了保護合法利益必須采取的行為,都在限度之內;(必須說)
必要限度就是以防衛行為足以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必需的限度。對于防衛手段來說,“足以制止住不法侵害所必需”,本身就是限制。一般說,“足以制止住”這個限度所包源括的具體內容,有三種情況:
(1)能用較緩和的手段制止住不法侵害時,就不允許采用激烈的防衛手段。比如對于徒手的侵害,通常是無需動用器械致人重傷、死亡的。但是,如果侵害者身高力大,防衛者身單力薄,在弱不強敵的特殊情況下,有時用器械防衛徒手的侵害,也應當認為是必需的。
(2)為了避免較輕的不法侵害,不允許防衛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比如。甲搶走了乙的一條圍巾,乙給甲幾拳奪回了圍巾也就可以了。如果乙再捅甲一刀就過當了。因為防衛的目的是避免或者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利益,而不是要對侵害者進行報復或者法外的懲罰。
(3)對于沒有明顯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國家和人民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為,不允許采用重傷、殺死的手段去防衛。例如,扒手某甲伸手掏某丁的一個錢包,丁發現后用鐵棍把某甲打死了。這不是足以制止住這種不法侵犯所必要的,因而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防衛過當行為。
正當防衛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實施防衛行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
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
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
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
防衛過當的客體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護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損害。首先,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要正確理解“明顯”含義二字,應具體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1、防衛行為大大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范疇,例如:防衛人采取擊傷不法偷竊者就是以制止偷竊這種不法侵害為限度,但如果采取了殺死偷竊者這種情況就超越防衛目的和防衛尺度,就應屬于“明顯”范疇。
2、防衛強度大大超出了性質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強度。這主要應從防衛人所采用的防衛手段的強度與不法侵害行為的性質等因素對比來判斷。另外,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害結果,防衛結果是否構成“重大損害”,是區分防衛行為是否過當的主要因素,正當防衛與不法侵害是完全對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損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過必要的限度,致人重傷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損害。
正當防衛的定義是什么?“不超過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為的狀態為限度,不法侵害狀態已處于結束狀態,危險狀態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衛反抗,將行劫人打翻并奪下其所持之刀,刺傷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狀態和危險已處于結束,制止行為的損害到此為止,為“不超過必要的限度”。
正當防衛的定義是什么?對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每個公民都應積極采用這一權利與犯罪行為作斗爭,因采用正當防衛維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財產權利而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刑法在量刑時會依法予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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